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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写作这本书也是为了解除灵魂中让我感到尴尬的某些观念,它们已在我心中盘桓良久,总让我寝食难安。
我无意劝说任何人,我没有那种说教的本能。
当我了解了一件事的来龙去脉之后,我感受不到那种一定要去讲给别人听的强烈欲望。
我并不在乎人们是否和我意见一致。
当然我认为自己是对的,但也会有一些错处;不过,就算我认识到自己是错的,也不会让我心生怒火;就算我的想法跟主流观念有所不同,我也依然泰然自若,我对自己的直觉还是蛮有信心的。
我在写这本书时,自然会认为自己是位重要人物,当然我确实也是——对我自己而言——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。
尽管我没有忘掉也没有考虑类似绝对观念(theAbsolute)这样的大字眼儿,但从常识来分析,我自己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,完全无足轻重。
就算我从来没有存在过,宇宙依然会照常运行。
尽管在书中我会强调自己某些作品的重要性,那也是就事论事,只是为了讨论某些主题提供方便。
我认为,很少有严肃作家(在这里我指的并不仅仅是写作严肃的作家)会对自己去世后作品的命运完全无动于衷,如果能想到后面的几代人还会饶有兴味地阅读自己的作品,而自己在本国文学史上还有点儿地位,就应该感到很知足。
我们不会去奢望成就不朽(文学作品至少要等到几百年后才能评判其是否不朽,而这与学校建筑之不朽比起来也不算什么了),但就我所知,这种有些谦卑的奢望也不一定能够实现。
根据我的亲身经历,很多曾经在世界文坛掀起巨大风浪的作家(他们掀起的风浪比我大得多)很快就被人们淡忘了。
我年轻的时候,乔治·梅瑞狄斯(GeeMeredith)和托马斯·哈代(ThomasHardy)似乎有变为不朽的潜质,可是现在,年轻人对他们基本上也没什么印象。
不时会有一两位评论家写下几篇关于他们作品的文章,让读者产生好奇,从图书馆里借几本他们的书来看。
但是,不管怎样,他们的作品都不会像《格列佛游记》、《项狄传》和《汤姆·琼斯》那样恒久流传。
在书中的后半部分,我的表达会显得很武断,那只是因为我不想在每句话前边都加上“我想”
“在我看来”
这样的字眼儿,因为这会让人觉得厌烦。
书中的一切都是我的个人意见,读者自行取舍,如果您有耐心读完整本书,就会发现,只有一件事值得确信,那就是:很少有什么事值得确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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